越南和平省对“传谣破坏国家”两名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越南和平省对“传谣破坏国家”两名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越南和平省对“传谣破坏国家”两名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越南和平省对“传谣破坏国家”两名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6年 ảnh 1被告人郑伯四(蓝衣 )。图自越通社

5月5日,和平省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居住在和平省安水县玉良乡的被告人艮氏跳(1962年出生)及其儿子郑伯四(1989年出生)涉嫌 “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案件。

在法庭上,被告人艮氏跳和郑伯四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制作、上传、散发含有造谣、诽谤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内容的视频。被告人艮氏跳和郑伯四认罪态度诚恳,自愿认罪认罚。

和平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罪”对艮氏跳和郑伯四母子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当地执法机构管制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1月9日至1月14日,被告人艮氏跳和郑伯四通过个人脸谱账号直播涉及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8条视频。上述视频含有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抹黑人民政府形象,误导民众、制造恐慌情绪,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