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在各酒店重新成立由各郡县人委会管理、供自愿付费隔离者和机组人员入住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集中医疗隔离区的决定。
各集中医疗隔离区设在胡志明市新平郡,包括:东都酒店(第12坊阮太平街329-331号)、华第一酒店(第4坊黄越街4/1/9 - 4/11/11)、兴香酒店(第12坊阮太平街321号酒店)以及Park Royal酒店(第2坊阮文追街309 – 311号)。
此外,还有设在第七郡新峰坊高潮发街96 – 98号的New Milano酒店以及设在富润郡第10坊阮文追街251 – 253号Eastin Grand Saigon酒店等另外两个集中医疗隔离区。
集中隔离区受胡志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确保防疫要求。
在隔离人员不遵守隔离规定的情况下,集中隔离区有责任向公安和当地民兵进行通报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集中隔离区,隔离人员不准外出。
市人委会责成市卫生厅与第七郡、新平郡和富润郡人委会同各相关机关、单位配合,在各口岸、机场实施人流管制并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委会汇报,以便安排运送在酒店进行集中医疗隔离的人士。
此前,2020年10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也决定在第一、三、五、七、新平郡各酒店成立由各郡县人委会管理、供自愿付费隔离者入住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集中医疗隔离区。完成任务后上述集中隔离区已自动撤销。(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